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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出国(境)手续基本程序
日期:2007-09-01点击数:字号:【
办理出国(境)手续基本程序

一、出国(境)任务申报

 

因公出国(境)任务团组或个人需出据申请报告,经出国(境)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同意,并将邀请信及邀请信译文等相关材料交我处,由我处上报院领导审批。

 

 

 

二、出国(境)任务审批

 

按照出国(境)人员不同的级别进行审批。我院的部管干部由我处上报水利部,经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审核、人事劳动教育司会签后报部领导审批;我院的其他人员由我处呈送院领导审批。

 

 

 

三、出国(境)任务手续交接登记

 

出国(境)任务审批后,由我处具体办理出国(境)手续。同时进行出国(境)任务团组的登记。

 

 

 

四、制作各种批件、表格

 

出国(境)任务登记后,依据水利部出国(境)任务申报表中的人员情况,进行出国(境)人员的资料录入,并进行审查批件、政审表及备案表等相关表格的填写打印制作。

 

五、报部材料的汇总审核

 

对需要签字盖章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后,呈送院主管领导签字后,送院长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盖章。

 

 

 

六、通知出国(境)团组交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等事宜

 

通知出国(境)人员提供办理护照和签证用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,并填写《护照申请卡》等相关材料。

 

 

 

七、报送水利部办理出国(境)团组成行事宜

 

材料齐全后,报送水利部办理相关的出国(境)手续。

 

 

 

八、团组办理情况的跟踪与反馈

 

及时与水利部沟通,了解办理进程,并及时告知出国(境)人员。按照外交部规定办理护照需五个工作日。使、领馆办理签证一般需515个工作日(各个国家要求不同,使、领馆无服务承诺)。

 

 

 

九、出国(境)换汇

 

出国(境)前,出国(境)人员要持任务批件和护照前往银行办理购汇手续。

 

 

 

十、出国(境)前外事纪律教育

 

出国(境)人员在出国(境)前必须进行外事纪律教育,并进行登记,并每个季度将教育情况总结书面报国际合作与科技司。

 

 

 

十一、出国(境)报告和护照的上缴

 

出国(境)团组回国后一个月内应及时上交出国(境)报告和护照,由我处统一上报水利部。

 

 

 

十二、财务报销

 

出国(境)团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、外交部关于印发《临时出国(境)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》的通知文件精神,回国后及时办理财务核销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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