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工作职责
1.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根据水利部、江苏省有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部署,结合本单位实际,拟订贯彻措施、管理办法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. 牵头负责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;组织协调和指导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具体承担离休干部和退休厅局级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3. 协助院党委抓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在“三个文明”建设和构建和谐院所中的作用。
4. 加强与离退休人员的交流和沟通,了解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;注意收集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5. 协助综合服务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活动室的管理工作,为离退休人员学习、娱乐、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;协助夕阳红歌舞团等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6. 按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、节日走访慰问和70岁以上老人生日慰问工作。
7. 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有关证件、协助离休干部报销医疗费等事务性工作。
8.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,增强工作人员政治、业务素质,提高管理服务水平。
9. 承办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