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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与审计处工作职责
日期:2007-08-31点击数:字号:【

 

监察与审计处工作职责

 

    监察与审计处是负责纪律监察、财务和经济活动审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
    1、开展对全院干部和职工的监督、监察工作;

    2、负责党纪、政纪和反腐倡廉教育;

    3、参与党纪政纪方面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有关举报工作的处理;

    4、负责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、取证,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;

    5、负责对财务和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;

    6、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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